2008年7月23日 星期三

驚覺

前幾天看報紙,見到一則新聞說一個女債仔在今年3月2日被人脅持到九澳,經過毒打後被遺棄在聖母村的一間屋內,一直到14天之後(3月16日)才被人發現.

看過報導之後,我在細數,原來我在那女子被發現後的13天之後(3月29日),差點便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到了這個案發現場.

當日我趁著下午3點放學後要到晚上7點幾才有堂上,利用這4小時的空檔到了黑沙和九澳一行,當時去到九澳村,見到天色變暗(當時才下午4點幾),擔心天氣變壞,在同行好友的勸說下,非常不情願的折返回黑沙.
當時還在想竟然和上次一樣到了九澳聖若瑟學校的巴士站就要折返,竟然入唔到去聖母村睇下入面的樣子,感到非常的唔抵.

但現在看到這篇新聞後我在想,到底那天沒有入聖母村究竟係好彩定係唔好彩呢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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